《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(2021年版)》已批准

 

        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20个部门印发了《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(2021年版)》(以下简称《国家标准2021》),已经国务院批复同意。


        《国家标准2021》明确了幼有所育、学有所教、劳有所得、病有所医、老有所养、住有所居、弱有所扶、优军服务保障、文体服务保障等9个方面、22大类、80个服务项目的服务对象、服务内容、服务标准、支出责任以及牵头负责部门,是政府履行公共服务职责和人民享有相应权利的依据。制定出台《国家标准2021》,明确基本公共服务的底线标准,是国家向人民群众作出的庄严承诺,是健全完善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的基础性工作,有利于保障和改善基本民生,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,让全民共享发展成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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